依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肇慶市過渡時期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的工作指引》(肇環函〔2018〕36號)等相關要求,現將肇慶市大旺至端州一級公路鼎湖段(即鼎湖大道鼎湖段)新建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有關資料公示如下:
1、建設項目簡介
肇慶市大旺至端州一級公路鼎湖段(即鼎湖大道鼎湖段)新建工程位于肇慶市鼎湖區,起點接鳳凰大道(樁號K0+000),即新區段的終點,路線基本沿廣佛肇輕軌走向,路線由東往西經下新、上逕、羅隱,在鐘俞、膊頭陳附近跨后瀝涌后經迪圍塘,在桂灣村附近偏離廣佛肇輕軌,路線由南往北,終點在民樂橋東側接國道321(樁號K8+484.06)。沿線與鼎湖區的現有或規劃市政道路(如鳳凰大道、創業路、寶鼎路、觀硯路、同興路、蓮花路、羅隱路、萬福路、港口路、天后路、桃園路、新華路、桂灣路等)相交,在觀硯路、同興路之間經廣佛肇輕軌鼎湖站場。
項目總長度8.484km,設計行車速度60km/h。項目總占地面積約70.23hm2,其中永久占地56.11hm2,臨時占地14.12hm2。污染物治理設施如下:
(一)施工期
1、生態保護
(1)按水土保持的要求,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對路基進行防護;
(2)施工營地不設在耕地、菜地范圍內,施工結束后進行恢復;
(3)在路基縱斷面凹形處或地面有地表徑流匯集處,設置臨時泥土沉淀池;
(4)臨時堆放的土方設置了擋墻擋護,在堆置區四周開挖了臨時排水土溝;
(5)已分段完成植草護坡的鋪設,道路中央按設計要求建設了綠化隔離帶;已對項目臨時堆土區、施工營造布置區等進行了植被恢復,做好了水土流失防護工作。
(6)對防護工程和綠化工程進行定期養護。
2、廢水
本項目施工期的生產廢水、生活污水進行了分類收集處理,經處理后回用或用于周邊綠化。
3、廢氣
本項目通過對施工現場定期灑水,設置圍擋,散料堆場設置防風抑塵措施,散料運輸車輛設蓬布,運輸車輛進出工地均經過洗車槽等措施降低施工揚塵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噪聲
本項目通過選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和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等降低施工噪聲對周邊的影響。
5、固體廢物
(1)對可再利用的廢料進行回收利用;
(2)棄土棄渣、施工垃圾等轉運至定點存放區域;
(3)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環衛部門清運。
(二)營運期
1、廢水
本項目營運期無生產廢水,項目周邊已按設計配套了排水設施,通過定期清理排水系統確保項目地面徑流排放通暢。
2、廢氣
本項目的廢氣主要為過往車輛的尾氣,通過自然擴散、周邊綠化吸附等措施降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3、噪聲
本項目主要通過加強道路沿線綠化、限制車速等措施降低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路側綠化植物的殘敗物和部分過往車輛的撒落物,通過定期清掃,收集后交環衛部門清運。
2、建設項目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3、建設單位:肇慶市公路事務中心
建設地址:肇慶市鼎湖區
聯系人:鐘工
聯系方式:0758-8509122
4、公示
公示內容:驗收調查報告、驗收意見、項目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公示時間:2022.3.21-2022.4.18
公示期間,對上述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反饋,個人須署真實姓名,單位須加蓋公章。
|